非江海区户籍的(不包括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是什么?
文章来源: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8-03-22 15:07 浏览数:-
问:非江海区户籍的(不包括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我区居住的非江海区户籍(不含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可安排入读江海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在江海区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二)在江海区辖区内居住、服务的江门市及江海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单方户籍在江海区的适龄子女。
(四)父(母)在江海区购买住宅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全权所有、不含铺位、车库、商业配套公寓)并居住的适龄子女。
(五)江海区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六)江海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七)父母双方因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而委托本区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儿童。
(八)父母委托江海区居民为监护人并居住在江海区的外国籍、港澳台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九)在江海区内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并办理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的人士的适龄子女。
注:根据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蓬江区安排入读蓬江区学校,我区不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