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如何办理申领城乡居保丧葬补助费

文章来源:区社会事务局  更新时间:2018-01-05 12:5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问:如何办理申领城乡居保丧葬补助费?

答:参保人死亡的,可发给500元丧葬补助费。申领丧葬补助费可按如下流程办理:

(1)参保人死亡的,在死亡后1个月日内由申领人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人死亡一次性待遇继承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3)携带上述资料,持参保人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柜台办理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