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更新时间:2026-03-05 18:37 浏览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