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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报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择优评定标准

文章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更新时间:2025-03-10 17:3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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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营管理规范。依章程运作、运营基础扎实、管理民主高效、财务管理规范

2.服务成效明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带动辐射面较广、带动增收能力较强

3.经济实力较强。

(1)成员积极出资,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出资成员占成员数量的60%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额在10万元以上。

(2)经营能力较强。上一年度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在3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在60万元以上。林业合作社以近2年经营收入平均数计算年经营收入。

4.优先考虑标准。品牌意识较强、发展模式先进、治理机制高效、农机化程度较高(农机类合作社拥有农机具10台(套)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年农机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或收入50万元以上,且2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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