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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后,发包方应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更新时间:2025-02-06 16: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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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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