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0-10 16: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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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二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接受处理后,不可以补办涉路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