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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进行文艺表演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5-13 15:3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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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停车位、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进行文艺表演。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第四十四条第五项 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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