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21号)要求,现广泛征询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江海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诚挚邀请您参与“对江海区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11月2日—13日。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参与操作程序:1.用手机扫二维码进入社会人士调查问卷,2.填答问卷内容,3.完成问卷填答提交,结束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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