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党政办、江海区府办于2016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鼓励企业改制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管理暂行办法〉等4份文件的通知》(江高办〔2016〕26号)文件将在2018年5月9日到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江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江府办〔2018〕6号)、《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江府〔2016〕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重新拟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若干条(征求意见稿)》,该份政策已纳入2018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向区法制局报备。以下简称“若干条”,现将“若干条”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9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件方式: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二)电话:3861315(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
三、为保障所提供意见真实可信,请提出意见的市民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若干条(征求意见稿)》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若干条(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