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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公众信息第二次公示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7-09-07 14:5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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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备制造

建设项目公众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

目概要: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会港大道以北和东海路交界处建设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0.3亩,年产电机及驱动产品、泵和电动阀门、柔性电路与微电子、粉末冶金零件、开关和继电器等产品94.6亿个;项目员工人数约15000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个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后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窑炉尾气经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20m高的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m高的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的排放;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m高的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作业时间,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防止地下水受污染的措施

项目场地生产车间将采取严格的基础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类型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在项目落实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的机率将大为降低,可以把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环评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各种规划,其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建成投产后,将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积极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本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可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对策后,这些影响可得到有效降低。本项目各污染要素均能达标排放,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当地容许环境容量范围内。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宝安区沙井镇新二工业区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2990028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东路280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3878216;传真:020-83878216

 

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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