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5-09-17 09:57 浏览数:-
根据市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意见》,我局草拟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从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向社会征集意见。
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征集邮箱:jmqshswj@163.com,主题请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议”字样;
2、信函投递,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社会事务局大楼309,邮政编码是:529000,请在来信中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议”字样。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