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海区执行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江海价[2010]11号)制定的,该标准是在2010年制定的,经过了五年的执行,收费标准与现行的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市发改局将综合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的意见重新制定全市的新收费标准,因此我区拟征集区内群众的意见,拟定新收费标准方案供市局参考制定全市的统一收费标准。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意见请反馈至: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物价科,电话及传真:3861602。
目前江海区执行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江海价[2010]11号)制定的,该标准是在2010年制定的,经过了五年的执行,收费标准与现行的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市发改局将综合蓬江、江海和新会三区的意见重新制定全市的新收费标准,因此我区拟征集区内群众的意见,拟定新收费标准方案供市局参考制定全市的统一收费标准。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意见请反馈至: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物价科,电话及传真:386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