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根据市档案局《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档〔2013〕42号)文件要求,区档案局草拟了《江海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复区档案局,逾期不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江海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
2014年6月6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根据市档案局《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档〔2013〕42号)文件要求,区档案局草拟了《江海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复区档案局,逾期不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江海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资料范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