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文章来源:区经促局 更新时间:2023-06-26 09:58 浏览数:-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结束征集。期间共收到2条公众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扩产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三部分转型升级奖励的奖励标准,“对当年产值增长1(含)—3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对当年产值增长20亿元(含)以上的,按增长额的0.3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应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2.申报材料的编制要求不够清晰,建议在实施细则中附上申报材料的编制指引和咨询电话。
经研究,对上述第1条意见不予采纳。理由:对第三部分转型升级奖励的奖励标准,已印发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中,不作修改;对上述第2条意见予以采纳,申报材料的编制指引和咨询电话将在年度申报通知中列出。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