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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矛盾化解在庭外——江海区法院诉前调解便利多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19-03-29 15:46    浏览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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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家人泪成双,背起行囊走四方。露宿风餐沙盖饭,披星戴月土铺床。”每一座城市,都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干最累的活,吃最多的苦,无论是夏日炎炎还是数九寒天,都会为了生活而选择坚持。但辛辛苦苦挣来的工资,还不一定都能顺利的装进自己的腰包,走法律程序依法维权依然是许多农民工兄弟讨薪的重要手段。

【案情回顾】

近日,江海法院立案大厅来了四位穿着朴素、皮肤黝黑,操一口方言的当事人和一位神情紧张、一筹莫展的当事人,立案法官发现后第一时间向他们了解情况,得知他们四人是来自东北农村的务工者,另外一人是他们的雇主魏某。其中一位年纪稍大的长者讲述了他们讨薪的艰辛历程。这位长者自称岳某杰,他与李某林、杨某、梁某龙等四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在魏某的安排下住进建设工地的工棚内,主要从事房屋墙面刷白工作,双方约定劳务报酬按日计算,但完成工作后魏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报酬。为能讨到劳务报酬,岳某杰等四人放弃了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一直留守在江门讨薪。起初魏某答应年前一定支付欠薪,但后来采取以不接听电话等各种理由拖延。多次向魏某讨要工资未果,岳某杰等四人向江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被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

3月1日上午,无奈之下岳某杰等四人来到江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要求立案提起诉讼,这便有了开头立案法官与岳某杰等四人对话场景。

【调解摘要】

立案法官审查岳某杰等四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后,认为可以尝试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立案工作人员随即为其优先立诉前民调案号,然后由立案法官将案件分配至调解员名下。

调解员接到案件当场“背对背调解”征求调解意见,向魏某释明,虽然在法律上双方不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按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间的约定,岳某杰等四人既然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得到相应的报酬。被告人魏某当即表示同意法院的诉前调解并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无法当日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请求法院宽限几天。岳某杰等四人表示对魏某已不再信任,希望能当场拿到欠薪。调解员随即积极引导当事人将庭审可能做出的判决结果与诉前调解达到的效果进行比较。将诉讼的程序、规则、成本等各方面进行释明,并宣传诉前调解经济、高效、便民的优势,结合案情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引导其在诉前调解和诉讼之间进行综合权衡。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诉前调解法官当日制作了法律文书、当日送达、当日结案。实现了诉前化解薪资矛盾纠纷,提高了调解效率,有效减轻了诉讼工作的压力。

3月4日上午,岳某杰等四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拿到了全部共计1.3万余元的欠薪,一致点赞江海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并将绣有“体恤民情 用心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江海法院调解团队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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