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团伙402个,起诉涉恶案件177件。
今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第二年,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形成一系列具备“江门特色”的做法。今年,我市部署开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打伞打财、基层组织建设行业治理”“五大攻坚行动”。据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集团33个、涉恶团伙402个,起诉涉恶案件177件,查处村(社区)“两委”干部46人,一审判决涉恶案件67件。多项指标排在全省前列,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我市2018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成绩名列全省第四,其中政法工作满意度全省第一,获得2018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优秀等次。
高位部署 强势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书记林应武部署开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打伞打财、基层组织建设行业治理”“五大攻坚行动”,市领导多次下沉一线指导推动工作。同时,发挥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10天召开一次市政法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共召开联席会议28次,推动解决问题136个。今年以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四个集中行动”,即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批捕、审判机关开展集中宣判、市扫黑除恶办和市委宣传部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并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打击整治行动,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掀起高潮。同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战果通报,定期通报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此外,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约谈办法》,适时对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依法严惩 铁腕打击黑恶势力
市扫黑除恶办在全省率先组建线索专班,建立“三统一”机制,即统一集中办公、统一研判分析、统一汇总整理,推行“全链条合成办理”战法,专人专岗负责“中督”线索办理;制定《江门市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线索受理、移交、核查、办结、反馈、督办等工作流程。强化公安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线索串并分析,全力提高线索核查质效。
公安机关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成功打掉新会蒋某达涉黑组织等一批涉黑恶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建立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制度,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审判机关发挥院庭长挂帅审判团队示范作用,实现专业化审判,顺利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截至8月29日,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犯罪集团33个,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案件6件74人、涉恶案件177件582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67件,二审判决涉恶案件6件。此外,政法部门研究出台《江门市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意见》《江门市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分案工作意见》《江门市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处置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法治化水平,确保打深打透。目前,公安机关查扣涉黑涉恶案件资产3.8亿元,审判机关审判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总金额8341.8万元。
综合施策 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为进一步打击黑恶势力,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蓬江区挂牌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全力推进垄断农村资源、建筑工程行业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问题的打击整治工作。目前,蓬江区已对293宗违法用地进行了行政立案;打掉“楼霸”犯罪团伙1个,对多起工程串通投标案件进行侦查。
同时,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从今年5月13日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黄赌毒”、规范农村资源管理、整治建筑工程行业、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打“伞”破“网”以及宣传发动6个专项行动,并由市扫黑除恶办牵头组建市打击非法采、运砂专项工作组,从6月18日起进驻重点单位,推动打击非法采、运砂专项行动有效开展。行动期间,查处涉黄赌毒案件一批,缴获游戏机一批、抓获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多名;排查非法采、运砂线索17条,行政已办结3条,正在办理14条;摸排垄断农村资源线索7条,成案2个;摸排建筑工程恶意竞标线索5条,成案1个;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5件,立案查处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发挥全市3837个综治网格作用,落实“两查三对比”制度,全方位开展集中滚动排查,加强对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坚决防止特殊人群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在全社会的整体动员和强大震慑下,目前已有36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此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市扫黑除恶办出台《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性。目前,全市累计奖励172人,发放奖励金171.5万元。同时,因地制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举办“普法达人”有奖知识竞赛,创作全省第一首主题曲《扫黑除恶幸福来》,出台《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宣传发动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粤剧小戏专题晚会下基层、新闻媒体记者基层采风、主题书法展览等“十大专项行动”,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深挖彻查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涉黑涉恶案件不仅要严厉打击,还要深挖彻查,铲除根源,决不给它“春风吹又生”的机会。市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包片督办制度,将市本级和全市7个市(区)分别安排1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片负责,明确各领导每两月不少于1次到挂点的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把分片督办和领导包案交叉结合,加强对各市(区)重点案件的分析研判,指定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直查,实现高质高效办结。其次,由市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凡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会、呈批、分办,定期督办超期未结的线索,要求承办部门写明超期原因,提出办结计划;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案件全程跟踪过问、有力推进,严肃查处市管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对下级管辖的重大案件加强直查力度,“一竿子插到底”。重点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亮,蓬江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启钊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其中,姚亮违纪违法案还被中央纪委列为涉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全国通报,持续形成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仅如此,还严格落实逐案过筛。纪委监委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两必问”“四同步”要求,对已收网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顺藤摸瓜与顺瓜摸藤相结合,扩大打“伞”战果。专项斗争以来,纪委监委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固本强基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一方面,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纵向报告+横向对接”工作制度,动态掌握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涉黑涉恶村干部情况,确保不留死角,围绕“党建、发展、民生、治安”建立四个工作清单,落实工作举措500多项。精准开展整顿工作,实施“百名第一书记”驻村工程,从市、县、镇三级选派240多名第一书记到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扶贫任务较重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驻村工作。目前,全市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41个,查处村(社区)“两委”干部46人。另一方面,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意见,围绕储备、选拔、教育、管理、激励五个环节对农村领头雁队伍进行全链条管理。开展“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党员人才下派计划”等三大计划,选聘426名大学生到村(社区)担任书记(主任)助理,在软弱涣散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中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目前全市共配备书记储备人选2600多人。建立健全农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由县级15部门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大力实施“亿元保障计划”,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发力,夯实筑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狠抓落实 推进攻坚仗纵深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认识、持续用力,以开展“五大攻坚行动”为主线,坚决打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狠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大对省扫黑除恶办督办重点案件的攻坚力度,确保查清查透。
纵深推进“五大攻坚行动”,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力争再破一批难啃之案,再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健全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机制,力争揭开盖子、撕开口子、挖掉根子。在拓展“打财断血”广度上持续发力,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继续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打击整治,推动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严格落实《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着力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推动落实“两法”衔接,促进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护航江门高质量发展。
同时,完善战果通报制度,倒逼后进地区,促进部门联动,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继续用好督导、考核、约谈、责任追究等手段,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狠抓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宣传发动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多形式、多层次、多平台开展直观、形象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基层宣传“见形”、城市宣传“富形”,营造扫黑除恶“打得好、还要打、持续打”的浓厚氛围。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建立智能化举报平台,增强专项斗争的群众性、精准性、持续性。
全民参与 扫黑除恶 依法重点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于举报线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保密,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江门市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
拨打110(24小时)或0750——3393110(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举报邮箱:
gdjmshb@163.com
3.举报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70号之五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