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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主为人民 依法选任陪审员 ——江海法院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19-04-23 16:2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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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上午,江海区人民法院会同区人大、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组织新选任的98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就职宣誓。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伟民同志宣读关于孙利改等98名人民陪审员任职通知,并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江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锡芳同志为2018年度表现优异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优秀人民陪审员证书,其后进行发言致辞,重点介绍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该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推进深化改革的时代产物,首次以法律条文明确公民有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公民依法参加国家司法审判活动,体现了司法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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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院长指出,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江海法院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法》法律条文规定的流程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次选任工作是由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与我院共同协作,经过层层筛查、严格把关,最后选任出9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黄院长勉励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明确道德良知界线,加强法律素养,代表人民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出色的人民陪审员。

其后,江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畅威同志和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陈伟明同志为新任人民陪审员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帮助新任人民陪审员增强对法律理解,尽快投入司法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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