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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案区领导出庭应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街道负责人到庭旁听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更新时间:2017-12-25 16:4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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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组织辖区内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街道负责人到庭旁听,目的是通过‘以案释法’,提醒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使各机关工作人员树立起’依法行政、依法应诉’的意识。”12月21日,一起民告官案件在江门市中级法院江海区巡回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天坐在被告席上的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江海区委常委、区社会事务局局长邹德昌,他代表江海区政府社事部门出庭应诉,旁听席上则是江海区30多名各街道及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民告官能见官”成为了现实。

   事情起源于一起工伤事故认定纠纷,原告张瑜杰称2016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其在单位外因交通事故受伤,就此事故向江海区社会事务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社会事务局以该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原告因此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庭上听取双方答辩后,将择日作出判决。

   邹德昌表示,市民张瑜杰诉江海区社会事务局行政纠纷一案是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江海区范围内的首例巡回审判,得到了区政府法制、宣传、社会事务部门高度重视,该案件的巡回法庭庭审对该区依法行政工作有着深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这次庭审是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规定,体现政府机关作为依法行政的表率。

   他表示,司法监督是政府依法行政中重要的一部分,政府的行政行为只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各级经办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才能使行政工作更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把政府行政工作晒一晒,用法律的标准量一量,政府的行政行为才能被民众信服,才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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