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江海区)合署办公的3年里,在“两套模式、一套人马”的大背景下,两个国库并轨运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积极响应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的号召,转变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确保两区合署平稳过渡,保障稳中有变、变中求稳。无论是深化财政改革,还是健全资产管理架构,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以不平凡的态度在“平凡、琐碎”的工作中不断激发高新、江海合署新活力。
健全机制 建立全区统一资产管理平台
为适应江门高新区与江海区合署办公的发展新常态,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抓紧机遇,在国资改革方面再度发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架构,调整优化资本布局结构,建立全区统一的资产管理平台。
2015年,江门高新区将“创新资产管理体制,建立高新区‘大资产’管理架构”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做好深化国资改革工作。为做好改革工作,该区成立了江门高新区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了江门高新区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高新区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资产实行三级管理。
该区还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方案》,明确了资产管理事项范围、资产管理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理顺工业园公司运营管理模式。
此外,《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公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促进公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运行效益。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制订相关企业的考核奖励方案,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促进中低收入员工工资合理增长。此外,该区在开拓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制订相关考核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企业服务。同时,在严格和规范监管的前提下,简化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批流程,加快企业的运营效率,为企业节约成本。
完善制度 集中财力保障惠民政策落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高新区、江海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改革制度的出台,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记者了解到,“保民生、保运作”是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两保”基础上,该局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集中财力用于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在教育方面,3年间我区教育支出共6.42亿元,年平均为2.14亿元。同时,不断促进我区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逐年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2013年、2014年、2015年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分别为750元、950元、1150元,年平均提高200元;2013年、2014年、2015年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标准分别为1150元、1550元、1950元,年平均提高400元。”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局对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补助,3年间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金802万元,确保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外,该局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合署3年间累计兑现就业资金1000.53万元,平均年兑现333.51万元。同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
该局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也投入很大。据统计,合署办公后,该局共投入约10亿元进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