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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0    浏览数:-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南顺公司物业资产保值和增值,现就“江门市江海区明泰城35#一层、二层、三层”物业租赁竞投事项说明如下:

一、物业的概况

1、资产类型:  物业    

2、资产面积: 一层面积:约94㎡,二层面积:约650㎡,三层面积:约557㎡   总面积:约1301㎡ 

2、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海区明泰城35号

3、合同期限:15年

4、交易底价:14311元/月                           

5、租金递增方式:第7年起后变租,每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递增5%

6、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号前收取当月租金              

7、竞投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                       

8、合同履行保证金:人民币¥42933元                    

9、物业使用范围:  按合同进行                         

10、资产现状:   毛坯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的租赁要求和说明

(一)标的移交以公告展示时现状为准,标的由招标单位交付给中标人,街道交易中心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成交后,中标人需确保所经营的公司落户在该物业地址。

(三)中标人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四、招投标流程须知

(一)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江门市江南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网

2.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

(二)报名,发放招标文件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桥南大道1号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三)交纳竞投保证金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桥南大道1号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要求: 竞投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缴纳,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竞投保证金和合同履行保证金之间差额将转作为物业装修保证金,将视物业装修情况而退还

4、其他:未能成功交易的,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四)提交资料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桥南大道1号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要求: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填好的相关资料须签名、加按手指模或盖公章,所有文件的签名必须一致。

(五)开标竞投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 10 时或者下午15时

3.要求:本次招投标会采取现场举牌形式进行竞投,报名参与竞投者必须对标的物进行最少一次竞价,报名而不参与出价者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每次举牌最少加价金额:人民币200元/月,最大加价金额:人民币500元/月;最终出价最高者得。

(六)签成交确认书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时间:中标单位产生后

3.要求:在交易条件达到一致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办理合同登记,签订合同。

1.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桥南大道1号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时间: 2023年8月25日上午11时

3.要求: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南顺公司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见证(见证费用由招标人/中标人支付)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补充说明

(一)标的物补充说明:                   

(二)本须知补充说明: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须知对出让方案及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力求翔实,仅供竞投人参考。

(三)交易会场补充说明:

1.投标单位到场人员必须遵守招投标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它投标人投标,不得阻碍主持竞投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招投标工作,更不能操纵、垄断竞投价格。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竞投过程中,竞投人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竞投,一经中标,不得反悔,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补充说明:  物业竞得者需在2023年12月31前完成物业的装修工程且装修投资不少于人民币:¥500000元。                              



                                 江门市江海区南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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