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江海龙舟水寨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是为满足位于江海区会港大道南侧、睦州水道以西的第一洼围至富家围地段的龙舟水寨配套设施与体育公园基础运动设施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是贯彻党中央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是落实《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高标准打造农业生态公园,实现农业生产与都市公园有机结合”推进江海区农业生产与都市公园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保障。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5.0907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耕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陆地水域)和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特此公示。
附件:
1、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
2、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