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强调,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如何运用?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4
索引号: | 11440704075055372U/2024-002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名称: |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如何运用?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
主题词: |
答:《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强调,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