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现场评估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和卫生街道达标检查评估工作,摸清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有针对性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好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现对江海区爱卫工作的本底情况调查评估,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及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项目。
(二)询价内容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报价须知
(一) 服务机构资格
1.能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2. 专家团队抽取市级以上爱卫专家库成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暗访工作经历和承接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调查评估经验。
3. 第三方服务机构具有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现场评估工作经验(需提供承接案例委托合同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文件需包括: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机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项目方案。
4.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第三季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和样本量,分别以江海区3个街道为评估单位,根据行政区域的街道地图,按照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进行随机检查,检查范围以街道建成区为主,涵盖所有方位,其核心区域为检查重点。每个街道需完成 17 类场所的现场暗访任务,形成评估分数和问题清单,以街道为单位的现场评价报告,报告包括:评分表、存在问题一览表、暗访PPT等,并向被暗访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江海区卫健局进行现场反馈存在问题。
(二)第四季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和样本量,以江海区为单位完成 20 类场所的暗访和明查并出具书面报告、现场评价表、问题照片的现场PPT 及问题一览表,并向江海区卫健局进行现场反馈存在问题。
(三)现场评估的场所应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市水体、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早夜市、医疗卫生机构、窗口单位(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等)、铁路(公路)或高速路沿线、公共厕4所、垃圾压缩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站等。
(四)专家团队:承接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不少于3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2人需从市级以上爱卫专家库中抽取。暗访评估报告由专家组共同完成。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服务机构应对提供的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项目方案的服务内容分类进行报价,并将纸质版(盖章)送到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3614室,不允许只对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服务机构报价无效。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3614室(江海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
联系人:毛小姐0750-3861802
附件: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项目报价单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现场评估项目报价单
注:(1)无服务机构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无效。
(2)本单仅用作采购报价,涂改无效,双方权益须签订合同。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1.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