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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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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704075055372U/2023-0021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6-26
名称: 问: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主题词:

问: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144

答:在广东省内献血达200毫升及以上的且经检验合格,献血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若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累计献血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可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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