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广东省内献血达200毫升及以上的且经检验合格,献血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若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累计献血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可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索引号: | 11440704075055372U/2023-0021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名称: | 问: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
主题词: |
答:在广东省内献血达200毫升及以上的且经检验合格,献血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若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累计献血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可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