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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4MB2C94785P/2025-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6-09
名称: 关于遴选江海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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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江海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加强农业先进技术示范试验,现将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2025年计划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

  二、建设时间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任务

  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示范和服务任务,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健全管理评价制度,发挥展示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附件3);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附件4、5),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资金安排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建设资金1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包括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购买、技术服务、材料印刷、标牌制作等费用。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在基地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放。

  五、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登记注册并在我区开展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经营状况良好,规章制度健全,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或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三)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农业技术可行且能示范推广,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能力;有一定的面积规模,土地使用期限至少5年以上。

  (四)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遴选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五)申报主体产品上市前需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纳入农安信用评级管理。

  (六)申报主体内部人员获得乡村工匠、广东省乡土专家等认定优先考虑,产品获得有机产品等农业品牌认证,主体获得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等认定优先考虑。

  六、申报材料

  填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附件1),依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评分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得荣誉材料、开具合格证及农安信用评级材料、承包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到所在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七、其他事项:

  请各街道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做好指导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6月16日前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执法股(联系人:崔东清,363022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评分表

                 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制作要求

                 4.关于发布2025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

                 5.关于发布2025年江门市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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