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5日起,江门市四市三区全面放开在城区、城镇社区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人居住在哪里,户口就登记到哪里”的户口登记新常态。
省内外申请户口迁入江海区城镇社区落户的群众,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还有相关的材料,包括:就业、居住、创业、亲属、学历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即可向我区任何一个“一门式”服务中心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
申请入户理由:
1、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提供直属关系凭证)
2、就业入户材料(二选一):①社会保险流水②用工合同。
3、创业入户材料(多选一):①营业执照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其他法定登记方式
4、居住入户材料(多选一):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②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产权资料
5、学历型人员入户(多选一):①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证书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③技能证书④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者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
6、江海户政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已经实现全区受理通办。
江海区各户政业务受理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