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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40070662723/2026-0000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12-31
名称: 江海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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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为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形成了2024年度江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全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江海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合计共1,493,789.16万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只统计实物量,暂不统计价值量)。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45,103.78万元,占比9.7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48,685.38万元,占比90.29%。负债总额合计共136,062.56万元,其中:企业负债总额103,631.50万元,占比76.16%;行政事业性负债总额32,431.06万元,占比23.8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合计共1,357,726.6万元,其中: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41,472.28万元占比3.05%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额1,316,254.32万元,占比96.95%

、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412月,我区13家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为145,103.78万元,负债总额为103,631.50万元,净资产41,472.28万元

2.年度效益情况

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全年营业总收入3,875.39万元,息税前利润541.74万元,净利润-492.55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债务负担沉重,全年利息费用1,030.81万元)。上缴税费400.5万元。

3.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非税收入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积极配合区财政局组织非税收入工作,2024年区属企业上缴非税收入2050.26万元,其中区银信公司上缴2000万元,区连海北公司上缴50.26万元。

4.国有企业分类情况

1)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有4家(胜利南路建设公司、连海北路建设公司、礼乐机电公司、水务公司),主要承担区重大项目基础建设的投资主体,包括胜利南路、连海北路、礼乐机电产业园区建设。

2)负责对持有的国有资产、地方资产和股权进行管理和营运的企业有3家(资产经营公司、银信公司、金信公司)。

3)负责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企业1家(鼎诚公司)

4)其他企业5家(保安公司、博睿公司、农业生态公司、阅新文化公司、同信公司)。其中:保安公司主要开展保安服务业务和安防工程项目等;博睿公司主要开展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业务;农业生态公司主要负责农业生态园的运营;阅新文化公司主要负责文化场馆的运营;同信公司暂无实际运营业务。

5.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

截至2024年底,基础设施建设类4家企业资产总额约53,220.84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36.68%;资产运营管理类3家企业资产总额66,734.11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45.99%;鼎诚公司(融资担保企业)资产总额约12,152.99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8.38%;其他企业资产总额12,995.83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8.96%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负债情况

2024年资产总额1,348,685.38万元,较上年增加599,387.69万元,同比增加79.99%;负债总额32,431.06万元,较上年增加4,182.75万元,同比增加14.81%;净资产总额1,316,254.32万元,较上年增加595,204.95万元,同比增加82.55%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

流动资产66,039.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90%;无形资产净值3,423.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25%;固定资产净值84,028.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3%;在建工程647,885.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8.04%;公共基础设施净值544,461.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0.37%政府储备物资570.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4%;其他类非流动资产(指除以上列出的8类非流动资产之外的资产,下同)2,276.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7%

1)固定资产

房屋和构筑物净值63,940.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6.09%;设备净值14,670.3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46%(其中车辆962.3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5%,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760.7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10%);文物和陈列品净值153.4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18%;图书和档案净值1,464.5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4%;家具和用具净值3,794.5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52%;特种动植物净值5.1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1%

)无形资产

专利净值0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非专利技术净值55.70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1.63%,土地使用权净值2,330.98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68.09%,计算机软件净值1,026.83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29.99%,其他类无形资产净值10.05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29%

3)在建工程

截至20241231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647,885.46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73,775.20万元,同比增长774.22%2024年,住建局、国资局等部门将以前年度的工程费用支出补登记入账导致2024年在建工程资产额增幅

4)公共基础设施

截至20241231日,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净值544,461.70万元,较2023年相比增加1,041.71万元,增加0.19%

3.资产配置情况

本年度配置资产总原值587,147.81万元,其中建设546,185.22万元,占配置资产的93.02%新购16,870.46万元,占配置资产的2.87%调拨6,440.16万元,占配置资产的1.10%接受捐赠177.39万元,占配置资产的0.03%;其他17,474.57万元(主要是资产升值、价值变动、差错调整和盘盈),占配置资产的2.98%

4.资产使用情况

按账面原值计算:固定资产在用125,029.2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4.50%;出租出借211.1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16%闲置7,058.5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34%待处置6.23万元,固定资产占比约为0%。无形资产在用14,361.95万元,占无形资产的100%

5.资产处置情况

按账面原值计算,本年度处置资产3,51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023.78万元,占比57.49%;无形资产3万元,占比0.09%;其他资产1,493.19万元,占比42.42%

按处置方式计算,无偿划转1,850.25万元,占比52.56%对外捐赠3.73万元,占比0.11%报废1,637.95万元,占比46.53%其他28.03万元,占比0.80%

6.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出租出借资产总原值211.15万元。本年实现出租出借收入8.73万元,其中房屋出租出借收入5.70万元;往期出租出借事项收入3.03万元。本年上缴资产处置收入12.25万元上缴往期处置事项收入0.08万元。

按照财政预算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均上缴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三)国有资源资产

1.国有土地资源。根据我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江海区国有土地总面积为4,892.75公顷,其中:耕地32.02公顷、种植园地37.89公顷、林地30.32公顷、草地152.7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86.63公顷、工矿用地1,610.53公顷、住宅用地662.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4.93公顷、特殊用地3.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00.5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9.2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42.13公顷,分别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65%0.77%0.62%3.12%3.81%32.92%13.53%5.62%0.07%22.49%15.52%0.86%

2.矿产资源。我区无国有矿产资源。

3.森林资源。我区无国有森林资源。

4.湿地资源。我区无国有湿地资源。

5.水资源。2024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4,078万立方米,总降水量22,005万立方米,总供水量10,666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28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832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2,123万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2,790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634万立方米),水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91亿元,水资源费10,666亿元。

6.海洋资源。我区无国有海洋资源。

(四)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金融企业

1.企业概况

江海区在册登记的金融企业只有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家。

2.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企业资产总额为12,152.99万元,较2023年增加1,146.43万元,增长10.42%;年末负债总额为1,176.33万元,较2023年增加197.98万元,增长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0,976.66万元,较2023年增加948.46万元,增长9.46%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收到增资款1,000万元,担保业务在计提两项准备金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后略有亏损,总体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减少符合实际情况。

3.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企业实收资本为11,000万元、国有资本为11,000万元(其中,国家资本为3,000万元,国有法人资本8,000万元)。2024年企业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10,976.66万元,较2023年增加948.46万元,增长9.45%2024年期末净资产10,976.66万元,期末两项风险准备金余额946.74万元;期初净资产10,028.21万元,期初两项风险准备金余额659.66万元,国有资产保值率109.46%,还原两项准备金后,国有资产保值率111.56%

4.企业经营情况

2024年营业收入381.43万元,较2023年减少49.72万元,下降11.53%;净利润-54.15万元,较2023年减少90.08万元,下降250.72%;上缴税金总额0.50万元,较2023年减少8.48万元。

5.年度业务情况

202412月末,我区融资担保业务公司担保余额28,439.10万元,较2023年增加12,231.49万元;累计融资担保金额7.25亿元,同比增长60.9%。担保户数233户,较2023年增加116户;累计融资担保户数478户,同比增长56.72%。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占比均为100%,全部业务按省财政厅要求,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均按1%收取担保费用、对农户均按0.8%收取担保费用,不收取任何保证金及其他额外费用,涉及支持小微企业用工人数超过12,000人。2024年担保代偿累计798.23万元、累计回收280.87万元、回收净额271.07万元,担保代偿率3.43%,凸显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社会担当。

政府投资基金等相关资产

我区暂无政府投资基金等相关资产。

三、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强化国资监管,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1)强化制度监管和专项检查。一是根据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修订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核准备案、资产物业租赁、产权变动、融资担保、投资、资产评估等一系列重要业务和监管制度,同时督导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了国有企业“六公经费”专项检查,以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2)加强指导企业风险防范。一是加强资金统筹,防控债务风险,合理管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2024年江海区国企资产负债率下降了5.16%。推动低息债务置换高息债务,逐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率,江海区国企2024年底加权平均综合融资成本率较年初下降约18BP。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欠薪等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导工作,2024年江海区国企自建项目无出现欠薪,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1)多举措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建立资产评估体系,对国企存量资产多个维度深入评估分析,划分为增值资产和闲置低效资产。对增值资产,深入分析其增长潜力和市场需求,重点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水平,增强资产的增值能力;对闲置低效资产,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重点通过改造升级,积极寻求市场合作释放资产有效价值,提高其盈利能力。区银信公司2024年盘活出租闲置资产达1.1万平方米。

2)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国资国企项目开发建设,提升产业承载力和质量效益,助力“百千万工程”。2024年正实施农业水利产业园(武东村级工业园)项目建设和高新区15号地工业园区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

 3.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市场化转型

1)健全优化用人和薪酬激励机制。一是细化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优化奖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晋升机制,2024年已形成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考核办法初稿,区属企业也同步开展员工薪酬和考核改革,区银信公司已完成员工薪酬和考核方案调整并实施。二是指导江海区属企业实行多方举措,优化人员结构,区经营公司和区银信公司制定部门优化调整和管理层级改革方案并实施。

2提升企业竞争力,稳步迈向市场化。江门市江海区博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成功取得房建一类审图资质,2024年在争取市政一类审图资质。江门市江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原有的保安派遣服务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智能监控工程、安防系统维护等业务,走上市场化运营发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组织开展现场访谈,了解各街道国有资产管理进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2024年江海区街道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调研报告》,指出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够强、资产权属不清晰等问题,提出从制度建设、资产清查、资产盘活、权属厘清等多方面入手,形成7点建议措施,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2.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加强资源资产统筹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摸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摸查工作的通知》,摸排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属下事业单位直接支配或使用的各类资产情况,特别是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土地、配建房、住宅、商铺、厂房及其他物业等,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风险提供坚实基础。

3.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资源

按照市政府“统一谋划、统一测绘、统一设计 、统一招标”原则开展江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该项目有偿使用共22年,项目屋顶可布板面积约为5,227.6m2,项目设计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187.26KW,有偿使用权费为212.93万元,为我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合理配置资源性资产

1)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保障土地市场稳定

一是全年完成土地供应68宗,面积共1,416.81亩,完成土地收入7.1905亿元。其中:出让商住用地3宗,面积107.18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49,225万元;供应工业用地12宗,面积共377.98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22,680万元;租赁商业兼容公用设施用地1宗,面积70.43亩,涉及租金1,015万元(租期10年);无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宗,面积共835.92亩;无偿返拨国有留用地1宗,面积共25.3亩;优化供地方式,完成“点状供地”项目1个。

二是加强土地储备。完成征收土地4宗,总面积755.48亩,涉及征地总金额6021万元。

2有序推进工业用地升级改造

推进在建的4个村级工业园及4个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项目(约305亩)建设,新增推动了直冲、15号地、东南麦园坑、活力、安臣、同德等“工改”“工改公共”项目(约250亩)落地建设。通过“三旧”改造、“工改”相关措施切实提高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3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专项清查。根据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资料开展基础数据整理、信息调查核实、实物量成果信息确认和经济价值估算;完成价值量的核算,数据库建设及成果图集制作成果的核查确认等工作

二是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查。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在省土地资产模块“应录尽录”,确认省土地资产模块录入地块信息全面正确,完成历史入库需清查地块的核验;同时对已核验的地块进行数据整理,补录无法在省土地资产模块录入的符合清查时点要求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数据,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完成实物量线上清查。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进一步完善空间规划用地用海数据库

20238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江门市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99日,我区优化调整后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启用,提前为我区乡村振兴项目用地落实用地规模。

2)深化“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改革

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要求,并结合我区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重大产业平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发展需求落实执行。

3)强化规划引领,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开展工业用地调整研究,启动修改13号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增加216亩的工业用地,为后续引进高质大型项目和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提供规划支撑;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规覆盖率安全应急管理学院地段、安全应急产业园S地段、安全应急产业园南片区、永茂围地段控规的控规方案已于2024123日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随着以上控规的批准,我区实现了1.2万亩安全应急产业园园区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优质项目企业落地提供规划保障。

)加快土地报批

2024年共开展用地报批工作2206亩,通过上级部门审批的共计1,841亩(含集体农用地转用1,016亩),保障产业用地1,398亩(其中908亩办理农用地转用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含留用地494亩)、配套基础设施用地386亩、镇村用地52亩、居住及商服用地5亩(四号地及宝墩围边角地)。

3.大力推进绿美江海生态建设

一是牵头编制了《江海区2024年县镇村绿化实施方案》,制定了全区绿化任务分解表,建立了三大工作机制一技术指引,有效推动了全区新植苗木2.86万株,县镇村绿化任务提前至20244月底前超额68%完成,争取省级资金100.21万元,联合区慈善会募集绿化专项资金159万元,推动全区开展了主题义务植树活动67场次,建成主题林36片,同比增幅3500%

二是高质量完成绿美生态示范点—白水带森林公园年度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下达的建设森林乡村1个——外海街道麻一村,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2个——向前村、麻三村,从“一村美”带动 “村村美”“城乡美”。

三是精准总结提炼“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强”的江海特色,在区委书记带队参加的“绿美竞风华”江门海选赛中荣获三等奖,七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三。

4.加大力度,推进自然资源秩序监管

一是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违法违规用地共同监管责任实施意见》《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二是开展上级下达的图斑和项目核查。完成606个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图斑、19个市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图斑、7个重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核查,257个原已纳入存量农乱的数据的再次核准,103宗存量违法用地的进一步梳理,均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是开展耕地流向建设用地重点图斑核查整改。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常态化监测工作,提取我区2024110月份涉及由耕地流向建设用地的重点图斑共18个并组织街道开展整改。

四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共立案查处永久基本农田种柑案件7宗、非法繁育野生动物案件1宗;指导街道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其中202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累计完成整改12宗。

五是依职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和适法认定工作,2024年通过巡查共发出规划违法案件通知书(违函)58份。

六是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办理信访事项共22件,均已按时办结。落实重要节点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对摸排出的矛盾较突出、重复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等疑难复杂重点问题建立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七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在白水带龙光塔周边新建了0.4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在白水带启明阁、麦园坑、西路口更新改造了1.2公里消防水管,新启用了一个容量144m³的消防水池,并在2024年重阳节前对白水带林区约6公里防火道路完成了清理维护。

八是巩固地质灾害治理成效。汛期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3处新增隐患点,提前谋划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江门市四市三区中唯一成功申请2023年度增发国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类资金2765万元开展治理,该工程于2024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初验,进一步巩固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成效。

九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在白水带龙光塔周边新建了0.4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在白水带启明阁、麦园坑、西路口更新改造了1.2公里消防水管,并在2024年重阳节前对白水带林区约6公里防火道路完成了清理维护。

十是巩固地质灾害治理成效。申请国债资金2,765万元开展江海区崩滑流群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采用格构梁+锚索加固及修建截水沟、排水沟等方法治理北湾社区虎山边坡、富横社区牛肚山边坡、桥南社区观音山边坡等三处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面积共约3.5万平方米,总投资3950万元。202412月底我区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完成工程治理并通过初步验收,基本消除隐患。

(四)金融企业

1.强化金融企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准公共定位,当好政策“搬运工”,发挥政策传导作用,将国家担保基金再担保分险政策和财政奖补落地江门。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对鼎诚公司的再担保业务额度已增至7.5亿元;截至上年12月申报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项目贷款余额27,765万元,备案率为97.63%,对符合再担保政策的融资担保业务申报率为100%(含已申报未通过),累计已申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金额合计66,005万元。2024年获得省、市各项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合计41.27万元。公司所获得的分险政策、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各银行支持江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风险缓释。

2.建立健全重大融资担保决策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融资担保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现行制度合计27项,各项业务开展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良好,后续将根据业务开展及制度实施情况及时修改与更新,确保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目前担保费率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115号)通知要求,对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项目,均按1%/年收取担保费用。截至2024年末,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信用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下一步推进工作计划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聚焦主业,扩大存量业务收入

 一是提升载体运营收益。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多渠道盘活资产,根据资产情况划分不同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资产制定针对性的盘活方案,多渠道拓宽招商路径,切实提高资产收益。二是打造特色文旅类业务。结合现有园区及公园资源,挖掘增值性服务及新业态经营收入,区农业公司持续做好花海轮作种植和积极推动邑家人·江海明珠项目,推动园区运营收入不断增长。

 2.适应市场新发展,持续推动业务市场化

 一是向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谋篇布局。区银信公司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布局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领域。

 二是全力推进15号地“工改工”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按计划上半年动工,年内完成两栋厂房80%的建设进度。

 3.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率

 一是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推动融资转贷续贷,扩大公司授信规模,确保现金流稳定,降低兑付风险。

 二是综合统筹研究推进国企负债结构优化方案,推动降低国企资产负债率。

 三是推动低息债务置换高息债务,继续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率。

 4.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企业降本增效

 加大对企业经营班子的考核激励力度,开展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制定《高新区(江海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合理调整基薪和绩效薪的比例,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率等关键性财务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增强关键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个人能力和企业经营效益挂钩。

 5.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减少行政干预,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区属国企监事会改革,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从严配置部门资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方面在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配置,办公家具配置等方面设置配置标准、价格上限及最低使用年限能够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减少配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以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推动资产科学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倡议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参照常用资产配置标准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共享、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不重新购置、建设、租用。

2.加快接收公共服务设施,确保资产不流失。尽快核清应配建的公共设施面积、功能等资料,督促开发商尽快按规划移交物业,对于应配套而无法再配套的,督促按现行建造成本补交配建费;对于尚未移交但位置欠佳的配套,建议尽快与开发商协调更换;对于已移交的的物业,尽快登记固定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根据市场配置、效益兼顾、管办分离、收支分开4项原则,明确划分我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项目,明确政府内部的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明确公共资源的审批和管理等要求,在停车位充电桩、公园、户外广告、灯杆广告位等方面探索进行公共资源有偿出让,推动我区公共资源有效利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强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平台优势,统筹优化国土空间规划,高效推进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加速实施城市骨干路网等重点项目,持续完善我区公共基础设施体系。

2.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

3.加大整治违法用地力度以国家土地卫片执法为主线,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通过开展国家、省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4.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联动通过统筹协调各类自然资源的管理链条,探索更健全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的整体跃升。

(四)金融企业

1.坚持保值增值,聚焦主业。持续聚焦政策性业务,通过政策性业务获得应有补贴,确保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保本微利。有效控制风险,将合理设定单笔业务比例,严格限制批量业务的代偿上限,并充分利用再担保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担风险,确保业务平稳发展。

2.分类管理业务渠道,建立合作银行后评价体系。对现有合作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充分挖掘已有合作机构的潜力,不断扩大业务合作规模,提升合作质量。对于潜在的合作银行,保持开放态度,积极跟进股东股权变更进度,寻求与邮储银行等重要金融机构重启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同时,结合省再担保公司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后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公司内部的合作银行后评价体系。针对代偿率较高、风险相对集中的合作银行,公司将采取暂缓或暂停融资担保业务合作的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3.坚持批量融资担保业务为主,单笔业务为辅。继续坚定以批量融资担保业务为主导,单笔业务为辅的业务结构。在守好降压单笔融资担保业务比例成果的基础上,优先为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安排融资担保额度,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整体上,单笔融资担保业务的比例将严格控制在10%以内,以有效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

4.跟紧政策变化,灵活调整业务方向。密切关注再担保业务政策和奖补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和条件,确保业务发展与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全面依托再担保政策推动业务规模的增长,坚持融资担保业务实现再担保全覆盖,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同时,根据再担保解保政策,合理控制业务代偿节奏,确保批量融资担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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