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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4MB2C94953R/2023-0007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9-01
名称: 问:城管执法中什么样的证据收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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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管执法中什么样的证据收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

  问:城管执法中什么样的证据收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答:调查取证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具体可以包括收集的主体合法、收集的程序合法,收集的方式合法以及收集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先做出行政处罚后收集证据的;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或者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收集证据时未告之相对人相关权利的;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的;采取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且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逼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的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由于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为此,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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