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中共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法治组〔2018〕2号)、《江门市江海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江海法治委普组〔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可登录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hai.gov.cn/)“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页面或通过jhqrsj@jiangmen.gov.cn 邮箱提交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9 日
联系电话:0750-3899892
电子邮箱:jhqrsj@jiangmen.gov.cn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