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先生
留言日期:
2020-11-03
主题:
身份证
内容:
请问身份证在异地丢失需要什么材料进行补办(文字回复即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03
答复时间:
2020-11-04
答复单位: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答复内容:

您好!凡是在江门市区居住、就业、就学的异地户籍居民,除了首次申领身份证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外,申请办理到期换领和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江海区就近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专窗办理,居民本人相貌与所持身份证上相片相差过大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广东省内居民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可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广东省以外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暂不支持办理临时身份证。另外,未满16周岁的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向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领,需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请按下表要求准备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数量(份/套)

原件

复印件

1

身份证明证件

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1


2

《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申请人提供,2年内在同一地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申请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无需重新提交。

1


3

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申请人本人到现场采集

1


属异地办理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

在江海区居住、就业、就学的证明材料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未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属居住的提供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属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单位证明等;属就学的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等;

1


属未满16周岁的,还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提供,在有效期内且无损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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