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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机构职能

江门市江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5-1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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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江门市江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承担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全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务服务和数据综合管理股。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联络、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二)政务服务和数据综合管理股。

  1.负责组织起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承担区级权责清单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协调有关重大公共政务外网项目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统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优化相关工作,协调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配合市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区级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协调处理工作。

  2.统筹推进辖区内数字广东、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

  3.管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政务外网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与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采购的资金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区级政务外网公共类项目需求,汇总和编制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

  4.协调推进数据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全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全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建设。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区级部门加强行业公共数据重点保护,指导公共数据流通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地参与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开展监督管理,推动数据交易流通。

  5.拟定全区数字政府数字基础设施整体规划、制度政策、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外网和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组织推进全区政务机房、电子政务外网和计算机终端一体化安全技术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区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安全监测、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统筹协调商用密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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