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集中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根据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实际,于2019年12月3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局务会,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议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其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深远。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在会后,要认真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把领会精神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业务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准备工作。重点把握三点:一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者单位内部公开。二要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三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