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考核验收办法》文件精神,2月22日-23日,由区党政办、组织部、财政局、经促局相关同志组成的区考核验收小组到3个街道随机抽取共12个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开展初步验收工作。
对照考核办法,围绕场所统一、内容统一、制度统一、保障统一、群众满意度、创新亮点等六方面内容,区考核验收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评议、量化打分等方式对抽查到的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进行逐项量化考核。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公共服务站内部设置不够规范、办公场所不够整洁、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台账不够完善等问题,考核验收小组要求各街道和各公共服务站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