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辖区住建领域安全事故风险,加强对在建自建房、小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的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充分保障施工安全和群众住房安全,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区住建领域小散工程“321”义工巡房工作机制,“3”是指巡查范围覆盖全区3个街道,“2”是指重点巡查“在建自建房”和“小散房屋市政工程”2个方面,“1”是指每一年对辖区所有村(社区)进行全覆盖巡查。
一、建章立制,全体动员
印发《关于建立区住建领域小散工程“321”义工巡房工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详细的排班表,将局内人员分成25个小组,每组4人,设组长1名,配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作人员。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每逢星期六(节日除外)确定一个村(社区)开展一次巡查。
二、多方联动,突击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属地街道、属地村委密切联系、协调联动,由属地街道推荐受检点位,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筛选后确定当周巡检点位,并联系属地村委安排人员一同参与巡检,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巡检各点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巡检小组当场指出并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并将问题隐患转交属地街道督促整改落实。
三、细化标准,认真记录
制定《江门市江海区在建自建房、小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巡查项目表》(下称《巡查项目表》),列明主要安全隐患类型,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人员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设备机具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细化每种隐患类型的主要表现,供巡检人员参考。按照《通知》要求,各巡检小组须参照《巡查项目表》所列要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然后在《巡查项目表》上签名确认,若条件允许,还需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并签名确认。
四、信息共享,总结经验
检查工作结束后,巡检小组通过粤政易工作群等途径,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文字+图片”的形式与其他小组人员共享,方便后续的巡检小组及时掌握要点、抓住重点、举一反三。及时收集巡检过程中形成的《巡查项目表》和工作照片等材料,建立档案,总结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