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我局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绝不是正常化,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两站一码头”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防疫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
一是按照2021年5月27日全省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成立由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区长牵头,交通、卫健、经促、海关、海事、公安、属地街道等为成员单位的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压实六方责任(属地港口码头所在地,作业企业,港口码头,作业人员,卫健消杀责任,交通行政责任)。
二是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站一码头”和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交运〔2021〕53 号)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江门东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区住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江门东站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两站”旅客管控
2021年6月11日,我局组织开展江门东站防疫值守,组织交通防控组区直25个成员部门派员增援江门东站防疫值班值守工作。目前,我局安排防疫值守每天2班,每班由1名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协调)、3名区直部门工作人员、1名公安参与。第1班时间为上午6:30到12:30,第2班时间为下午12:30到20:50(结束时间根据东站最后一班情况而定)。
为更好开展江门东站防控工作,我局在大厅增设了电子测温仪8套、更换了隔离留观室、印制张贴了有关防疫宣传资料及进站指引、调整优化了江门东站侯客厅布局,有效保障了进出站旅客“三个 100%”(100%佩戴口罩、100%体温监测、100%亮绿码出行)。
(三)落实港口从业人员防控
1.开展港口全员核酸检测
自5月28日至7月15日,共已完成高新港全员核酸检测8次,检测3483人次;高风险人员核酸检测12次,检测28人次,检测率100%,结果均为阴性。
2.落实码头作业人员分类管理
码头从业人员按岗位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管理(高风险人员2人、中风险人员80人、低风险人员358人),落实分类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做到精准分类,不漏一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其中,高风险人群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案、“两点一线”、集中居住、环境消杀、闭环管理措施。对实行闭环管理的2名高风险作业人员落实加强人文关怀,提高待遇,改善居住点生活条件等,让高风险人员安心开展工作。
3.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高新港从业人员440人(平均数),除26人因身体原因未能接种外,414人全部落实接种,接种完成比例100%。
(四)落实港口防护工作
1.闸口、梯口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港口设立固定的监督员1名,闸口、梯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闸口对进港和出港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健康码四个100%。
2.港口作业场所消杀工作情况
自5月29日起每天对港口全区域共3个作业场所按属地卫健部门指导意见进行消杀,消杀频率为两小时一次;共设置1个卫生站,配备卫生员3人;相关措施已覆盖港内所有作业场所。
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我局要求“两站一码头”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广播电视、告示牌、横幅板报等媒介,滚动播放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加强公共宣传,引导江门东站旅客、码头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加强行业监督检查
加强对辖区场站和客港口码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督促“两站”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和《广东省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并加强对江门东站、有关交通站场及车辆等督导工作。
二是自7月16日起,港口码头开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7月17日,开展高风险人员核酸检测1次,共3人次。7月21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1次,共440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站一码头”和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交运〔2021〕53 号)和《广东省国际(含港澳)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工作要求,落实“两站一码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