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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江海区住建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3-31 17:2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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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988970(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科(收)

邮编:529000

电子邮箱:jmszsjzdjdk@jiangmen.gov.cn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4项: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4、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5、商品房预售许可;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7、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8、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9、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核准;10、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11、超限运输车辆跨市行驶公路审批;12、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13、封闭公路半幅以上路面施工审批;14、港口经营许可;15、县内客运包车企业经营审批;16、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17、县内客运班车企业经营审批; 18、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19、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20、公共汽电车线路审批;21、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2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2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车辆年度审验;2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续期;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相关事项;2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新增和注销教练车备案;2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新增教练场备案;2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证补办;2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终止经营注销;3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3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32、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33、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3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36、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2020年行政许可申请全部实现受理和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对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进行系统清理、修改、完善,明确审批标准和工作时限,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咨询投诉途径等信息,明确工作时限和内部权力运转路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明确有关工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实施有关监管措施;实行领导责任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未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目前的3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实施及监督管理过程中暂不存在问题和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精神,按照上级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该项工作进程,努力做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学运用法律知识履行职责的能力;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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