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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年度报告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1-19 16:0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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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结合职能实际,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工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同时,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专职人员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严格落实,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的统一。

  (二)规范操作流程,信息公开井然有序

  1.抓好职能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将全局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均以公示板的形式,张贴于墙,公布于众。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的公开渠道,在更大范围内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重点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信息制作和上传前,均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没有发现涉密事件。全年共发布、更新信息160条。

  2.抓好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务工作动态为载体,及时了解掌握、整理采编各种工作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向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区党政办、区纪委、区实践办、区创文办、区平安办、区扫黑除恶办等有关单位报送文件300多份,及时协调跟进32项重点工作、5项民生实事工作,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2件,办结率为100%。

  3.抓好重点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区有关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引要求,积极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其中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已在局网站开通了专栏,分设住房保障、商品房预售许可栏目。2021年,专栏共发布相关信息文章82篇。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区的部署和我局行政职能情况,2021年我局梳理并完善了区住建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6项,规范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前置审批部门、审批和提交资料等内容,并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时对行政审批结果进行公示,2021年共公开行政许可624项,并将我局2021年的行政执法数据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抓好专责人员培训。组织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政务、党务工作培训班及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难点,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畅通沟通渠道,利民便民解难

  为进一步畅通渠道,及时了解基层及广大群众对住建交通工作的建议及其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办公室电话和业务股室电话同时设为热线电话,既保证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专业解答,又避免了热线电话无人接听或接听不畅的情况发生,使热线电话真正成为沟通、服务群众的桥梁。2021年以来共受理政府热线2132宗、信访59宗,限期内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4




4

(七)总计

5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一定进步,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完善等。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根据部门职能,我局共受理政府公开申请5宗,主要涉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内容。已全部依法答复。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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