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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住房保障

2023年第三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名单公示(家庭信息变更)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7-10 11: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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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其他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备注

1

江南

徐卫民

申请人

440701********0914

退休

1

2145.6

实物配租




南区59.38㎡


2

白沙

林仕芬

申请人

440701********0333

退休

2

2815.0

实物配租


林仕芬优抚对象


南区55.96㎡


尹俊红

配偶

440701********0927

退休

3

白沙

周子越

申请人

452126********2419

江门市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2300.0

实物配租


周子越退役军人


北区50.68㎡


范玉环

配偶

441722********5966

灵活就业

周洁怡

父女

440703********4824

学生

4

白沙

冯雪梅

申请人

440711********3028

江门市中诚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1

2128.0

实物配租




北区41.71㎡


5

白沙

邓国安

申请人

440701********0050

退休

2

2399.0

实物配租




南区55.33㎡


邓昊斌

父子

440711********5114

灵活就业

6

白沙

李玲

申请人

430103********0567

退休

1

2586.6

实物配租




南区58.88㎡


经审核,以上6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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