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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润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儿童、老人户外活动设施建设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7-08 10:1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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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局已编制《江门市蓬江区润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儿童、老人户外活动设施建设》采购方案,本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项目响应文件投递。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在润泽园4幢前花坛位置,面积约230㎡,增设适量符合场地搭配的儿童组合滑梯、摇摇乐;老人康乐设施等,项目设施和配套场地处理采用一体化施工建设(详见效果图)。工程包干总预算控制价为30万元以下,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结算时,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采购的设施设备具备相关出厂合格证书,场地处理用料对人体健康安全,项目安装工程工期约40个自然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体育运动器材制造、销售,塑料弹性材料、塑胶跑道专用橡胶颗粒分装、销售,体育运动场地施工、维护、保养。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日期

  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三楼住房保障科13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评审响应文件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表分项内容,服务经历、人员配置、报价、服务和质量保障进行评分,汇总评审总得分按评审小组评分相加的平均值计算。

  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合价计算错误时,按所报的单价和工程量修改合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供应将被拒绝。如果用文字表述的数值与数字表述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述的数值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供应将被拒绝。

  3.评审小组确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供应将被拒绝:

  (1)响应文件未入袋密封并加盖法人和单位公章的;

  (2)响应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出具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人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叶思静

  联系电话:0750-3831637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十三楼住房保障科1311室。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润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儿童、老人户外活动设施建设采购方案.docx.docx

                         2.响应文件评委评审表.doc.doc

                         3.润泽园平面图.pdf.pdf

                         4.工程清单.xlsx.xlsx

                         5.江门市蓬江区润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儿童、老人户外活动设施建设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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