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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创业公寓项目配租方案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01 16: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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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江海区创业公寓项目住房配租工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创业公寓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创业路26号,总投资901万元,总建筑面积5330㎡,共认定江门市江海区创业公寓20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地理位置优越,地处江门高新产业区核心地段,江睦路旁,创业路南侧,周边拥有成熟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配套设施,临近龙溪湖公园,配套设施正不断完善,生活圈方便,包括生活超市、娱乐场地、餐饮配套等。

  二、房源数量

  江门市江海区创业公寓保租房1栋共计202套,包含单人间186套,建筑面积25㎡;双人间21套,建筑面积33㎡。(详见下表)

户型配置表

面积

户型

套数

占比

备注

25m2

一房一厅

186

79%

单人间

33m2

一房一厅

16

21%

双人间

合计

202

100%


项目实景图


  三、房屋配置

本项目公寓配备有生活必备的家具及电器,包括:电视、衣柜、窗帘、书桌、大床、热水器、淋浴房等生活配套设施,实现拎包入住。

房屋配置情况

  四、租金标准

根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江海区创业公寓周边同等条件的房屋租金均价为20元/平方米。按照《关于江门市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第四点要求,江门市江海区创业公寓保租房租金标准参照制定如下(租金标准暂定为一年期限,日后结合每年公布的市场租赁租金进行调整),单人间物业费标准为40元/月/间,双人间物业费标准为60元/月/间,电费标准为1.5元/度,水费标准为5元/吨,房屋租金标准如下:

(一)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收取,拟按照不高于17元/平方米/月计收,根据公寓的房间类型而定价。

(二)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收取,拟按照不高于18元/平方米/月计收,根据公寓的房间类型而定价。

五、申请对象

本项目申请对象为符合《关于江门市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的青年人或新市民。

六、配租方式

根据相关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动态配租方式,根据先申请先审核先配租,经公示符合资格者可安排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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