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及逾期年审营运车辆进行报停的通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8-01 15:53 浏览数:-
各有关普货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现将江海区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共2辆)进行通告注销。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对截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年审的普货营运车辆(共5台)进行报停通告,通告期为通告发布之日起14天。通告期间,请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网上年审便民通道提交道路运输证年审申请,或到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办公室电话0750-3910551、地址: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101室)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通告期满,仍未申请延续的,将予报停。
特此通告。
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