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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1-12 17: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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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做好我区道路货物运输证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等有关规定,结合《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运政系统空车业户的通知》(道运科 2021196)要求,拟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空车业户)予以公告,对自公告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以下普通货运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撤销。

  特此公告。

附件: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空车业户明细表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 月 10日        

附件1: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空车业户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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