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江海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空车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撤销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7-31 14:57 浏览数:-
江海区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空车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必须要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的有关规定,现对江海区以下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空车业户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共327宗)予以公告,对自公告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相关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空车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撤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空车业户明细表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