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我市汽车维修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江环〔2023〕29号)要求,经我局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合审查,以下企业已通过“无废4S店”项目创建申请:
通过企业:江门永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日期:2024年10月25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企业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以集体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