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江海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出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申诉或咨询。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101室。联系电话:0750-3880667。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1年度广东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粤交财〔2022〕174号)、《关于转下达 2021年度江门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江交公〔2022〕17号),结合《2021年度江门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中关于新能源公交行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拟划拨2021年度江海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合计3419243元)至江门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我区共有公交企业一家,为江门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经审核,该企业2021年度符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条件。经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财政局、我局、区财政局协商,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3419243元由我局划拨到江门市公共汽车公司用于2021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所需的资金在江财建[2022]48号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列支。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