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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通知公告

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换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一并注销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4-13 15:0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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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做好我区道路货物运输证照管理工作,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结合粤交综运字【2020】261号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企业许可证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仍未换发的、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逾期超过六个月仍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证照一并予以公告,对自公告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以下证照(见附件1、2)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到期仍未换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

               2.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逾期超过六个月仍未进行年度审验明细表



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1:到期仍未换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表.xls

附件2: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逾期超过六个月仍未进行年度审验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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