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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2022年上半年结束后)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12-07 17:1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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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人大通过我单位的专项年初预算总数为23,592.84万元(年中调减专项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771.36万元,支出率为3.27%;在实际执行中,上级下达补助7,832.39万元(年中调减专项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5,830.40万元,支出率为74.44%;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资金155,963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99,666.60万元,支出率为63.90%。 我单位本年总专项资金为187,388.23万元(年中调减专项总额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106,268.36万元,支出率为56.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专项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专项经费有10项,清单如下:

  (一)办公场所日常养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9.5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18万元,支出率为1.91%。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办公大楼的日常维护支出,因大部分支出项目在下半年结算支付,故支出进度较慢,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2022年城建项目年初预算20,000万元,年中调减预算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该项目主要用于江海区2022年的城建项目支出,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建设、公园建设、老旧社区改造、景观提升等工程项目,至6月底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将加快支出进度,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城乡社区专项年初预算223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42.64万元,支出率为19.12%。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提质办、法律顾问、质量执法、物业管理监管及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等方面业务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交通运输专项年初预算1585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水运防治污染、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应急演练、农村公路养护和公交发展等项目,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五)节能环保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8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绿化建筑方面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六)业务经费专项主要包括江海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经费和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的运作经费(其中审查中心年初预算390万元,江海区检测站年初预算1149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539万元,支出率为35.02%。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审查中心和检测站的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七)疫情防控专项年初预算18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166.50万元,支出率为92.5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本年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购置、核酸检测等费用支出,本专项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专项年初预算11.04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11.04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九)公园城市建设补助资金年初预算3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范围内的公园建设补助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十)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3.5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12万元,支出率为88.89%。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市级促进企业上规模补助,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上级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上级下达我单位专项补助项目有9项,清单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江财建〔2022〕24号)622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622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江财建〔2022〕25号)482.87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482.87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江财建〔2022〕6号)2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方面的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江海区“万里碧道”等建设项目补助(江财建〔2021〕75号)200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万里碧道”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五)江门市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江财建〔2020〕150号)65.92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65.92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助,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江财建〔2022〕1号)380.6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380.60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七)2022年1-6月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江海区)资金155,963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99,666.6万元,支出率为63.90%。本专项主要用于江门港高新公共码头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河南片老旧街区改造建设项目、绿色照明创新产业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应急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八)江海区会港大道(礼睦路-江门大道东甲立交)项目资金2679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2679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会港大道(礼睦路-江门大道东甲立交)项目征地拆迁方面的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九)江海区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资金1600万元,截至6月30日支出为1600万元,支出率为100%,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江海区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支出,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专项调整的情况

  (一)本年我单位调减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二)本年我单位新增专项9个项目共163,795.39万元。

2022年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表(上半年结束后).xlsx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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