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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部门预算公开

2015 年度高新(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5-07-29 16: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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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报表封面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三、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基本支出)

四、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项目支出)

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15年高新(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部分党政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原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整合为高新区、江海区住建水务局,涵盖了三防、人防、交通运输、建筑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水务、城乡建设、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管理、综合执法等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编制49人,实有39人,退休8人。

纳入部门预算的六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南冲水闸管理所、白水带管理处、区绿化所、区维修处)编制69人,实有58人,退休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优化交通路网。以市交通建设大会战为契机,加快完善全区交通路网和园区配套道路建设,统筹推进7个市交通建设大会战项目、6个市投资建设的城建项目和11个区及工业园公司投资建设的城建项目,构建“3060”交通道路圈,为高新江海经济发展蓄势先行。大力实施公交一体化,推动光博汇、连海路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强化两区对外公共交通衔接;结合高速公路布局,完善高速公路外海、礼乐出入口建设,提高交通通行品质和城市形象。

第二,建设公园城市。根据《高新区、江海区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2015年计划投入约8000万元全力开展龙头公园、村居公园、田园风光公园和城市主干道绿化景观四大行动,打造景观优美公园城市,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同时,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探索出台社区公园管理规范,努力实现绿化管养标准一体化。

第三,理顺国家高新区科技城市管理体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总体规划、重点先行、逐年实施、常态管养的工作思路,从201511日起,逐步完善国家高新区科技城市管理体制,主要涵盖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和城市综合管理四大方面。2015年计划投入资金3000万元对高新区示范路(示范路路线主要以金星路金瓯路高新东、西路东宁路南山路彩虹路江睦路新港路连海路)的市政、绿化进行改造。同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暨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号)精神,以龙溪路作分隔线,分高新东路和高新西路2个片区高标准组织好绿化社会化工作。

第四,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雨季、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商品房的分户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规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第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属地管理;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后续工作;加强物业市场管理,督促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小区的物管工作;继续做好辖区危房整治的监管,排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做好防汛防风危房安全排查工作。

第六,创新水利规划、投入、建管机制。通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加强与银信部门沟通、加强政企联合投入和争取市水务局支持等,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紧推进高新区南、北湖水网体系建设;推进礼东礼西围灌浆加固除险工程、南冲电排站工程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掀起基层开展冬春水利建设热潮;加快街道一级水利三防视频电视电话会议会商室项目建设。

第七,严抓城市综合整治。完成环卫基础设计升级改造,做好垃圾分类及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后续工作。继续推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加大清查打击力度,理顺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的管理体制。严抓燃气安全监管不放松,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开展不定期抽检,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进城乡生态园林一体化建设,理顺绿化管理体制,探索做好园林绿地实行市场化承包管养的方案、招投标、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实施绿化种树。

第八,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区委的支持,选好配强业务科室的科长。认真做好股级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和培养工作,及时把德行优秀、业务突出的同志提拔上来,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通过公开选调和招聘录用,补充桥梁、电气、机械、园林、给排水、水利等方面的人才。同时,还要严格把好编外人员的品德关、业务关。

第九,继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继续完善党务公开和行政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工作办事制度的健全完善,加强对风险点的防控力度。通过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打造高效、廉洁、务实的模范部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6075.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85.83万元,占87.01%;基金预算收入615万元,占10.12%;上年结转结余174.28万元,占2.87%。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6075.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00.83万元,占97.13%。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万元,占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08万元,占0.58%;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08%;城乡社区(类)支出3952.77万元,占65.06%;农林水(类)支出1765.08万元,占29.0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4万元,占0.20%;住房保障(类)支出58.5万元,占0.96%;结转下年支出174.28万元,占2.87%。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900.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910.3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990.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14.37万元,农林水支出1658.6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高新(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为:2015年我局按照市事权、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相应调整城市管理事权,承接事权调整的人、财、物。事权下放将导致局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量增加,需进一步完善承接下放事权后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根据市级管理权限以及事权下移的机构和工作任务,相应调整配备人、财、物。市政设施、绿化管理的日常维护工作的巡查和应急抢险工作需安排相应的公务用车完成任务。市政和园林事权下移后,增加大量的执法工作,包括市政设施损坏维护巡查、灯杆广告巡查、市政设施应急抢险、违规占用城市绿地的执法、违法迁移及砍伐城市树木的执法和白水带风景名胜区护林防火工作等等,同样需要增加安排相应的公务用车完成执法工作任务。因此,相应调整增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我局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各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形式,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杜绝浪费。因此,2015年相应调整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第二部分  2015 年高新(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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