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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部门决算公开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12-02 10: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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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是主管全区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部分党政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原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整合为高新区、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主要职责:涵盖三防、人防、交通运输、建筑管理、水务、城乡建设、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管理、综合执法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纳入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个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总收入合计6611.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1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08.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905.39万元)减少3097.09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入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73.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7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划拨到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区造价站的经费通过“事业收入”会计科目核算。

3.其他收入73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83.94万元)减少653.78万元,下降47.24%。主要原因是2015年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其他收入部分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总支出6616.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16.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区长综合管理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的经费总额没有变化。

2.国防支出12.5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防办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5.93万元)增加6.59万元,增长111.13%,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于人防设施维护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64.28万元)增加7.7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15年离退休人员待遇有所提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31.56万元)增加0.93万元,增长2.95%,与上年基本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以及能源审计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3万元)增加1.6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投入有所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3976.9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6306.97万元)增加2329.98万元,增长36.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于建设市场管理、市政设施养护、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投入经费增加。

7.农林水支出1754.9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2540.39万元)减少785.45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2015年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有所减少。

8.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1.08万元,主要用于区墙材办专项经费,比上年决算数(12.65万元)减少1.57万元,下降12.41%,主要原因是2015年墙材办专项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9.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经费,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新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专项。

10.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70.83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提高。

11.其他支出643.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035.1万元)减少391.88万元,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2015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0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3.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85.83万元)减少92.6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当年拨入的经费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5万元)增加0.13万元,增长0.021%,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支出0.13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5.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85.83万元)减少90.2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2015年专项经费投入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5万元)增加0.13万元,增长0.021%,主要原因是2015年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支出0.13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0万元,主要用于区长综合管理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1.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水库移民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1.8万元,主要用于能源审计方面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8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方面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565.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包括维持日常行政运行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管理事务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314.23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市政维修处、江海区绿化管理所、江门市白水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人员经费及运作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1247.74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市政设施管养、照明设施管养、桥梁管养、挡土墙维护等方面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980.91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绿化管养、环境卫生治理、一线环卫工人补贴等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58.84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江海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江海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人员及办公经费、安全生产演练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5.2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绿化、城监人员的正常增资,以及江海区釜山驿站管理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管养方面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83.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水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包括日常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671.82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等方面的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12.4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方面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35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5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30.9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城管执法电瓶车购置。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27万元)的9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比例不能计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完成预算(22.5万元)的85.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57.3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1.6万元)增加5.12万元,增长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0万元)增加4.83万元,增加比例不能计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8.8万元)增加0.51万元,增长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8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7.8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2月江海区政府临时增加本部门赴国外参加招商引资工作,从而增加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4.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统计口径不同,2015年的决算数包含了纳入部门预算的三个事业单位(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区造价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而2014年的决算数则没有纳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得以控制和节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83万元,占18.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1万元,占72.27%;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9.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招商引资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9.31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城管执法、水利巡查等方面业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7批次,接待人数约435人,主要包括三防检查、行政执法、水法宣传等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3万元,比上年(73.89万)增加17.34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2015年随着本部门人员和工作量的增加,相应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办公场地的维修(护)费等方面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事业单位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部门没有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对我局部分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上半年,江海区财政局共组织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于2015年度的两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其中江海区市政维修处的“市政设施管养专项”涉及项目金额628万元,江海区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养专项”涉及项目金额62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两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江海区市政维修处的“市政设施管养专项”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83.8分,评价等级为良;江海区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养专项”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85.4分,评价等级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7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公开09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5年区住建水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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