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
主要职能 |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将高新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江海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职责 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方法,着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三)承接职责 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 已由江海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转移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业病防治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治理,依法组织生产安全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承担职权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 (五)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职卫生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江海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 4 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承办外事、侨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工作;具体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企业(部位)确认和监管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指导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等工作。 (三)职业健康监管股 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对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诉进行调查;依法对出现疑似职业病(职业病)人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管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执法监察大队 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执行情况进 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参与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顿;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
单位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 |
邮政编码 | 529000 |
公开(监督)电话 | 3861993、12345 局长:杨望贤 |
传真 | 3861325 |
jhsafe@163.com | |
网站地址 | http://www.jianghai.gov.cn/ajj.html |